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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通行之騎樓可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騎樓免稅的要件是必須為供公共通行使用,騎樓若變更使用情形或堆置雜物甚至封閉以供營業仍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房屋稅之徵免係以是否隨時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如僅白天或晚上設攤營業,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仍不符合免稅要件。例如,利用自住家用前的騎樓裝設鐵門並封閉供自住使用,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如果出租供營業人或自行設攤營業,則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果有使用情形變更,納稅義務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果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27
  • 發布日期: 2023-04-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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