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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保險給付之收據應否貼花?

  • 更新日期:2024-09-20
  • 張貼日:2023-04-24
  • 點閱次數:14810671

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給付之收據,係銀錢收據性質,現行印花稅法並無免稅規定,應由立據人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但如由保險公司設置付款簿,由收款人在帳簿內簽名或蓋章代替收據者,應由保險公司扣款代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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