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為圖一時之便利,擅自將愛改設座架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處以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說明,所謂應納稅額,係指全年應繳納之稅額,並不會扣除已納稅額後之餘額或以改換機件或加裝座椅天數作為計算基礎,例如領用2,000CC自用小貨車加裝座椅成客貨兩用車被查獲,會被處小客車稅額新臺幣11,230元2倍罰鍰2萬2,460元。因此呼籲車主,千萬不要任意改裝車輛,如有改裝請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補繳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如果民眾尚有疑義或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