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衛生福利部為因應未來社會超高齡時代來臨,加強宣導推廣長照2.0相關新措施,及提高其知曉度,重新打造新一代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特殊標幟,供符合條件車輛貼用,以提高其辨識度。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9款但書規定,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之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因應衛生福利部新一代特殊標幟啓用,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於111年12月31日前核准之車輛可沿用原標幟,惟自112年起核准之特約車輛,其特約車輛之車身應張貼新版標幟,如未張貼合格標幟,即不符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請社福團體與機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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