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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間贈與土地可選擇「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配偶間贈與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稅務局說明,依規定配偶間贈與土地時可以選擇申請「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課徵並非免稅,只是本次移轉時暫時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時,將以該筆土地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由於配偶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下次移轉時可能因為漲價幅度較大而適用較高的稅率,因此民眾在辦理配偶贈與土地時,可先評估土地未來的漲價空間,選擇較佳的繳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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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7
  • 發布日期: 2022-10-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第五股
  • 點閱次數: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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