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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騎樓走廊地依法可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地價稅減免,減免原則是依基地上建築改良物層數而有不同,因此無建築物之空地雖可通行,但不能減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騎樓走廊地」,係屬建築基地的一部分,減免認定以騎樓走廊上建築改良物層數判斷,依層樓不同可減徵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另僅有屋宇前簷突出的平房騎樓地則免徵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如持有騎樓走廊地符合地價稅減免規定,請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每年9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即可享受地價稅減免,原已核准適用而使用情形未變更者,亦無須每年提出申請。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特別提醒民眾,防疫期間納稅義務人可善加利用該局全球資訊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及下載中稅e把照APP等線上管道申辦地價稅優惠稅率,彈指間即可完成申請,省時又省力。民眾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12
  • 發布日期: 2022-09-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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