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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今年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9/22)快到了喔!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於9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年度就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就得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地上房屋須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並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另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以1處為限(如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受1處限制),符合上述要件方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儘速提出申請。

  如有地價稅相關問題,可以撥打(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12
  • 發布日期: 2022-09-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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