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重劃後第1次移轉的土地可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優惠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在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可享有2項土地增值稅的優惠,除了重劃負擔總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外,還可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如果持有該筆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適用累進稅率時可再享有長期減徵優惠。

  該局進一步表示,增配土地實際上係重劃後分配時,另行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的土地,取得的所有權人並未以該增配的土地參與重劃開發改良行為,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參與重劃致負擔重劃費用的情形不同,所以取得該增配土地再移轉時,不能扣除重劃費用,但仍可減徵40%

  該局提醒,申請重劃後第1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時,請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果您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08
  • 發布日期: 2022-09-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7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