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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電梯要不要課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電梯係屬附著於房屋之昇降設備,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應依電梯設工程費概算表所載「載客人數、停階數及速度」核計房屋現值並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工廠附設之電梯(昇降機)供運送產品使用,為製造產品必須之設備,其用途係以製造產品過程中運送產品為限,與一般機器設備相同,與電梯之設置足以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者有別,則免予併入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臺中市電梯設備載客人數6(含以下)所訂階數5()以下之電梯,自10771日起不另行核計現值,即房屋加裝載客6人以下且停5層樓以下之電梯不課徵房屋稅;但如為載客人數7人以上或停階數6()以上之電梯,就須核計房屋現值課徵房屋稅。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20
  • 發布日期: 2022-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第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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