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 本年度自7月1日起之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就原應發放之給付金額調高2%發給,其中退撫新制實施前之金額由本局發給。 之後個年度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以審(核)定機關審(核)定之各年度給付金額調高2%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