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分眾導覽 > 臺中市稅務人員退休協會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有關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定期退撫給與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

  1. 本年度自7月1日起之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就原應發放之給付金額調高2%發給,其中退撫新制實施前之金額由本局發給。
  2. 之後個年度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以審(核)定機關審(核)定之各年度給付金額調高2%發給。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07
  • 發布日期: 2022-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219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