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不少民眾購屋作為投資,實際卻未居住,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等不同稅率核課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空置房屋的房屋稅是依照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核課,若為住家用途,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核課;若為非住家用途如工廠、店鋪、辦公室等,一律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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