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款期限至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記得繳納,避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22日委由郵局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已收到繳款書後不慎遺失,可以透過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所屬分局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該局說明,疫情期間不想出門,為方便如期繳稅,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已完成註冊之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即可線上查詢及繳稅;另可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進行繳納;或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銀行或業者之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另外,提醒如已辦理委託轉帳納稅者,請於5月31日晚上12時前預留足夠存款,以利扣款作業。
為響應環保,民眾可以申請往後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書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可多加利用。
如果您對房屋稅繳款書或相關事項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撥打電話向各分局承辦人員洽詢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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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請記得繳納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26
- 發布日期: 2022-04-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財產稅科房屋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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