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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分署傳繳通知滯欠稅款,金額3萬元以下,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繳納 嘛也通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如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轄分署強制執行(以下稱執行分署),執行分署將寄送傳繳通知請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

  該局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自109916日起,納稅義務人收到傳繳通知後,只要欠稅金額在3萬元以下,都可以持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且於繳款期限內之傳繳通知,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 OK四大便利商店繳款,免收手續費;亦可依四大便利商店開放之非現金支付工具(信用卡、icashpayFamipay)繳納欠稅,省時又便利。

  該局呼籲,收到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書時,切勿置之不理,避免日後遭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薪資、存款、車輛或不動產,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其他地方稅問題,可撥打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18
  • 發布日期: 2022-04-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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