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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完成土地之地價稅會如何徵收?

(臺中訊民眾黃先生來電詢問,家裡的土地日前參與土地重劃,近期已領取新的權狀,地價稅會如何徵收?有減徵優惠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重劃地區內土地,於辦理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日之次年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第3年開始恢復全額徵收。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重劃後減半徵收地價稅2年之規定,係以重劃後之土地為對象,而非以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故土地辦理重劃完成後,均享有減半徵收2年地價稅之優惠,不會因為土地所有權轉轉而影響其適用。

該局特別提醒眾民,重劃完成土地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寺廟用地及學校用地等優惠稅率或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之申請要件者,可於當年度9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徵或減免地價稅,逾期請申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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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0
  • 發布日期: 2022-03-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第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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