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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參與重劃,地價稅可否免徵?

  • 張貼日:2022-03-08
  • 點閱次數:14809352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其父親名下有筆土地參與重劃,該土地目前用柵欄隔離完全無法使用,還要繳納地價稅嗎?

  地方稅務局說明,重劃區內的土地,在辦理重劃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作原來的使用而無收益時,免徵地價稅。但如辦理期間,土地仍作原來使用(例如原有建物保留未拆除),則無法免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重劃辦理完成後,地政機關列冊通報稅捐機關,稅捐機關會依通報資料主動函文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其所有重劃完成土地將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第3年起則恢復全額課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其重劃完成土地係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者,請於9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有地價稅相關問題,可以撥打(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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