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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益信託土地,是否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民眾鄭小姐來電詢問,出售自益信託土地,是否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的自益信託土地,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出售時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以土地為信託財產,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也是就自益信託,如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作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且其他要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則受託人出售時,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09
  • 發布日期: 2021-1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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