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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供營業及住家使用之房屋,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所以房屋作非住家使用部分(例如營業用)的面積如果超過1/6,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如果未達全部面積的1/6,則以1/6課徵非住家用稅率(例如營業用稅率3%),其餘面積仍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1-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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