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應其地價稅繳款書由大廈管理員簽收,並非他本人親自收受繳款書,是否仍屬合法送達呢?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繳款書送達除交由本人收執外,也可交由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家屬、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簽收(例如大廈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也可以將繳款書寄存在郵局當作送達。
該局提醒民眾,繳款書的送達方式不一定要本人親自收領才屬合法送達,民眾如果想確認是否有繳款書尚未繳納或有任何疑問者,或對地價稅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轉1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