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市稅務及社會局跨機關合作,針對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於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間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除社會局統一延長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外,稅務局也續免使用牌照稅至12月底,符合資格者,地稅局會主動寄發展延免稅通知書,讓身心障礙者可安心防疫。
聯絡人:消費稅及管考科 游芷萍(04)22585000-453
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市稅務及社會局跨機關合作,針對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於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間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除社會局統一延長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外,稅務局也續免使用牌照稅至12月底,符合資格者,地稅局會主動寄發展延免稅通知書,讓身心障礙者可安心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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