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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房屋供營業登記房屋稅如何課徵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詢問個人住家用房屋提供營業商號登記,對於房屋稅有什麼影響?

    該局說明,房屋稅按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計課,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2%;其他供住家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5%,而營業用房屋則按房屋現值課徵3%。因此,原供住家用房屋改為營業使用,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6分之1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01
  • 發布日期: 2020-12-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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