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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了!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5月1日開徵之房屋稅,繳納期間至同年5月31日止(因遇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請納稅義務人依限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23日委託郵局陸續寄出,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已收到繳款書後不慎遺失,可以透過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以利繳納。

      地方稅務局說明,往年有許多民眾因住居所地址變更未即時向該局申報,而遲遲無法收到稅單,致延誤繳納,因此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住居所地址有變更時,請即時向該局所屬分局提出申請更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另為響應環保,納稅義務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詢及繳稅,無須列印紙本繳款書;或可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對房屋稅繳款書或相關事項有疑問時,歡迎利用電話向各分局承辦人員洽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26
  • 發布日期: 2020-04-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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