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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即將開始,請納稅義務人備齊合約書資料受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將於元月份開始執行,請受檢單位務必備齊合約書等資料供查核。

      該局進一步說明,109年度查核對象包括臺中市轄區之建築師事務所、補習班、學前教育、醫療(美)診所等執行業務所得者以及電力供應、用水供應、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機電工程、景觀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建築裝潢、金融保險、建築服務、清潔服務等各行業。

      公司、行號或個人接獲印花稅應稅憑證受檢通知時,應攜帶帳冊、憑證及工程合約書等應稅憑證、公司行號章、負責人章及填妥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納情形明細表等,到該局所轄分局接受檢查;另應於受檢前先自行檢視所持應稅憑證是否均已依規定報繳印花稅,以免查獲受罰。

      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公司、行號或個人因故無法如期受檢時,應向該局所屬各分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改期受檢;民眾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2-23
  • 發布日期: 2019-12-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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