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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免辦理土地移轉增值稅申報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張小姐來電詢問近日從法院拍賣取得土地,應否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稅務局說明,民眾從法院(含法院委託辦理不動產拍賣業務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取得之土地,法院(或前揭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會逕自發函通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算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及查詢是否有欠繳地價稅,並自拍賣價款中優先扣繳。雖免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但須持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至土地所轄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是否有欠繳工程受益費,如有欠繳,需繳清欠費款才可至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0-01
  • 發布日期: 2019-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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