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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按時檢驗,不代表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車輛已辦妥定期檢驗,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會收到催繳稅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後,始可參加檢驗之規定。欠稅之車輛,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須追繳本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因此車主雖已辦妥車輛定期檢驗,仍要注意是否已繳清使用牌照稅,以免上路受罰。

  該局提醒車主,於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請務必詳查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以確保自身權益。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23
  • 發布日期: 2019-08-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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