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房屋登記網拍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供住家用房屋作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房屋內若沒有堆置營業貨品,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局進一步說明,按住家用稅率課稅之網拍業者,其房屋仍需以供住家使用為前提要件,如該營業登記處所中,部分空間有堆置與其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則該部分不屬於住家用範圍,必須與實體店面一樣依據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址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2-27
  • 發布日期: 2019-02-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33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