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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設攤營業或封閉,房屋稅及地價稅不適用減免規定

騎樓供出租設攤營業、擺放生財器具(如咖啡桌椅或遊戲機等)或建造封閉式使用空間等,均不符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規定。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稅務局表示,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沒有做其他用途使用者,可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但若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將自家騎樓築牆加裝鐵門,或將騎樓房屋供設攤營業使用,擺放與營業不可分離之生財器具,因已防礙公共通行,無論營業時間為全天或半天,均已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減免原則,所以不能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例如:常見餐飲業者將餐桌椅擺放在騎樓供顧客使用或娛樂商家將遊戲機擺放在騎樓等。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原本供營業使用或自行圍用的騎樓部分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記得可以在變更使用之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以維護您的權益。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0
  • 發布日期: 2019-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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