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轉帳納稅方式繳稅,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二、為節能減碳,將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如有需要請於繳款日5個工作天後,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申請或至轄屬稅捐機關申請。也可以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以e-mail方式傳送繳納證明,申辦完成後,每年皆會收到e-mail發送繳納證明,免逐年申請。本局受理申請後會發送驗證信,請於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逾時將無法驗證且視同未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