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核對罰鍰裁處書違章事實欄位查獲日期,您繳納本稅的日期應該是在違規查獲日之後,不符合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自動補報繳免罰之規定,故仍應依使用牌照稅法28條第1項規定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至於您已經繳納被加徵的滯納金,本局會依該條規定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