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 | 應備證件 | 作業方式 | 受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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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 |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 核發證明 |
全國跨區 |
繼承人 | 1.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3. 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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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1.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切結後備查)。 3. 授權書或委任書(須有委任人簽名或蓋章)。 4. 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註:委任人非自然人時,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為: A.營利事業組織者:應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B.其他組織者:應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