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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民宿可適用住家用房屋稅

(臺中訊)日前有民眾詢問,如果將住家用房屋改為經營民宿使用,房屋稅是否會受影響﹖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供民宿使用者,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及未雇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鄉村住宅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者,則屬於違規經營,不能視為家庭副業,將依實際供民宿使用的面積依照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1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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