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不符免稅要件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但職工福利委員會經辦之福利事業,其服務對象依組織章程所訂,係以公司職工及其眷屬為限,並非裨益及增進一般公眾福利,尚難認屬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 第5款所稱之公益社團,不能免徵房屋稅。

  如您仍有公益社團可否免徵房屋稅之相關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7-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77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