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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往生1年後,車輛未辦理繼承過戶,監理機關會註銷牌照

(臺中訊)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理繼承過戶之車輛會被註銷牌照,該車輛如果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補徵自註銷牌照日至查獲日之應納使用牌照稅外,另外還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車主往生後記得向戶籍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並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否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1年後監理機關將註銷牌照;如果車輛已不堪使用,繼承人也須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據以停徵使用牌照稅。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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