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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671筆資料,第 9/23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241. 非自然人取得農地,不適用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1-03-08
242. 取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農地後違規使用,務必在限期內恢復農用,移轉時才可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1-03-05
243.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5年內 出租營業皆不可 2021-03-05
244. 出售土地可善用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節稅 2021-02-22
245. 河川區土地移轉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2021-02-20
246. 同時出售多處自宅用地,能否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2021-02-09
247. 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1-02-09
248. 土地未完成移轉登記可撤銷部分現值申報 2021-02-09
249. 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2021-02-04
250.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地經查獲未作農用,請注意依限恢復農用! 2021-01-25
251. 拍賣土地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 2021-01-19
252. 解除土地移轉契約時,尚未登記案件,可退回已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1-01-12
253.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並非免稅 2021-01-12
254. 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5年內再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小心會被追繳土地增值稅 2021-01-12
255. 自住房屋部分供里長用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增稅 2021-01-11
256. 土地增值稅欲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 2021-01-11
257. 土地改良費用可按部分移轉面積比例扣除 2021-01-11
258. 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出售如只有成年子女設籍不適用 2021-01-11
259. 法院拍賣之土地土地增值稅由法院代為扣繳 如有退稅款亦會退還法院重新分配 2021-01-08
260. 109年12月31日訂定契約者,其適用109年公告土地現值案件之最後申報日為110年1月29日 2021-01-08
261.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規定 2020-12-24
262. 109年訂約移轉之土地於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者,仍可適用109年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 2021-08-16
263. 供神壇使用之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020-12-16
264.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基地出售時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0-12-16
265.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0-12-15
266. 109年已訂立土地移轉契約請注意土地增值稅申報期限 2020-12-14
267. 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0-12-04
268.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不以出售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為限 2020-12-04
269. 經法院拍賣農業用地如供農業使用可於期限內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0-12-03
270. 住宅區供道路使用之土地移轉,有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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