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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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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1. 土地移轉可不可以用低於或高於公告現值申報移轉現值?
2. 法院拍賣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並經准退還溢繳增值稅款時,可不可以退還給原土地所有權人?
3.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沒有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在2年內另行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不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4. 訂定贈與契約移轉土地,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5. 將土地合併後出售,可否全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6. 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以後,因故或其他原因移轉不成立,要怎樣申請撤回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7. 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要具備甚麼要件或限制?
8.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是否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及課徵土地增值稅?
9. 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在未變更所有權登記前,因土地辦理修正重測結果面積有增減時,應否退補土地增值稅?
10. 申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稅須檢附那些資料?
11. 已作為道路使用之土地土地增值稅有何之優惠?
12. 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可否再行出售?
13. 自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於同年度移轉時是否會被核課土地增值稅?
14. 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時,如果分割結果大於應繼分,是否應予課徵土地增值稅?
15. 現行土地稅法第34條有關出售土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條件為何?
16. 夫妻間贈與土地,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99年6月28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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