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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地方稅務局清理欠稅,寄發繳款書催繳,逾限未繳移送強制執行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315起展開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欠稅催繳作業,繳納期間展延至107430止,繳款書以雙掛號方式寄送至戶籍地。繳納期間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表示收到補發繳款書的納稅義務人若未依規定在430日前繳納,每逾2天會被加徵稅額1%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該局還會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址如有變更,請儘速向該局申請變更通訊地址或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以免屆時收不到稅單,延誤繳納,徒增困擾。如果還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00-086969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9-28
  • 發布日期: 2018-03-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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