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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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貼日:2023-02-04
(臺中訊) 民眾楊先生詢問,最近購買一間房屋給女兒、女婿住,但只有女婿設立戶籍,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符合以下要件: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房屋無出租或無營業之情形。3.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 直系親屬除直系血親外,還包含直系姻親,地上房屋如有土地所有權人之直系姻親,如媳婦、女婿、岳父或岳母等設立戶籍,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設籍規定。
該局提醒,土地如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要件者,請於當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以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
如果您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