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5-06-12
- 張貼日: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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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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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 無 |
職系 | 無 |
性別 | 不拘 |
名額 | 3 |
資格條件 | 學經歷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參加本局約僱人員進用甄選: (一)取得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大學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高中職或專科畢業,並於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滿2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
工作項目 | (一) 各稅資料整理、釐正、登錄及造冊造單等工作。 (二) 電子作業資料整理及登打等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總局及各分局(本局依業務需要派任工作單位,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
報名方式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17時前至「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地方稅務局的「線上申辦」(https://eservices.taichung.gov.tw/AdvSearch/index/160/Metasearch/0?ApplyType=0&CodeLv0=0&Lv1Dept=387260000D&Lv2Dept=260027)詳實登打資料〔「簡要自述」內容登打勿超過300字),並上傳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格資料電子檔(可上傳檔案類型:.doc,.docx,.odf,.odp,.ods,.odt,.pdf,.jpg,.png),以完成報名手續(請至信箱確認是否收到申辦結果通知,始完成報名)〕。操作步驟詳見附件「服務e櫃檯報名流程說明」。 (二)筆試通知書(即入場證)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前依報名人員所留電子郵件信箱寄發。 (三)筆試通知書(即入場證)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筆試當日攜帶紙本入場(請務必自行列印紙本,不接受手機或行動裝置儲存之電子檔),以憑入場應試。 |
聯絡人 | 林小姐 |
聯繫電話 | 04-22585000#2281 |
其他 | 甄選方式,分第1試(筆試)及第2試(面試)2階段舉行 (一)第1試(筆試):測驗科目為地方稅法概要(含稅捐稽徵法),皆為選擇題,以2B鉛筆作答。依成績高低順序,取前15名通知參加第2試(面試),如進入面試尾名分數相同時,增額參加面試。 (二)第2試(面試):由本局面試委員評定成績。 (三)第1試(筆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60%,第2試(面試)成績占甄選總成績40%,二者成績加總後,為甄選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序位。 考試期程 (一)第1試(筆試):114年6月25日(星期三)14時至15時止,應考人員請攜帶有照片之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及紙本入場證以供查核,未攜帶者不得應考。 (二)公布參加第2試(面試)人員名單:114年6月25日(星期三)19時前於本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第2試(面試):114年6月26日(星期四)9時開始,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考人請攜帶有照片之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及符合應考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等正本俾利查驗。 甄選結果通知:114年6月26日(星期四)18時前於本局網站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 錄取人員注意事項 (一)正取人員依本局出缺情形,按錄取序位於通知期限內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到事宜。逾期未報到則由次一錄取(備取)序位遞補。新進約僱人員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正式進用及簽約,起僱溯自試用日起生效;試用期滿不及格者,不予進用。 (二)備取人員自錄取公告之日起至115年12月24日止內遇有職缺時依序遞補,未獲遞補者取消候用資格。 ※其餘事項詳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