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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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是將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在同一份稅單課稅,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只會有1張地價稅稅單,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台中及台北分別擁有多筆土地,則會收到2張地價稅稅單。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所謂累進稅率,是將土地所有權人同一縣(市)內各筆土地地價全部加總,並按其地價總額適用的稅率計算地價稅額。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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