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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做公益 租稅享優惠

(臺中訊)為減輕租屋族負擔,除內政部辦理112-113年度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外,台中市亦提供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等族群之房屋租金補貼。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政府亦釋出利多,愛心房東將可享有3項稅賦優惠。
  地方稅務局說明,本市住宅所有權人將合法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等)且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就可享有相當於自用住宅用之房屋稅1.2%及地價稅2‰的優惠稅率;另外,所得稅也有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最高1萬5千元的優惠。為鼓勵屋主參與成為公益出租人,立法院已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做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的規定,以消除屋主對於加入公益出租人就會被查稅的疑慮。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公益出租人之資格及申請疑問,可電話洽詢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電話04-22289111),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2
  • 發布日期: 2023-1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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