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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機車,要稅不稅?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機車是否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的問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需繳納使用牌照稅之「重型機車」係指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之機車,但150cc以下機車車主無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僅需繳納燃料使用費。另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1231日止。

稅務局說明,重型機車之所有人至監理機關辦理重領牌照、過戶或其他異動時,需先繳清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所積欠的使用牌照稅、燃料費、違章欠稅及違規罰鍰等,故辦理相關業務時,請記得至各監理站駐站之稅務局服務櫃台,開立使用牌照稅及違章欠稅繳款書並先行繳納。

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0
  • 發布日期: 2023-1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第五股
  • 點閱次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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