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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記網路銷售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設有營業商號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以住家用房屋供作營業登記,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沒有堆置營業貨品,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網拍業者,其房屋仍需以供住家用為要件,如該屋有部分面積堆置拍賣商品,則該部分不屬於住家範圍,必須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地方稅務局呼籲,為維護自身權益,如果有房屋稅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也可就近到該局所轄分局查詢。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23
  • 發布日期: 2021-06-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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