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稅務問題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稅款繳納方式有哪些?是否需支付手續費?

一、多元繳稅方式
(一)金融機構代收: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郵局不代收)。
(二)便利商店代收:3萬元以下印有條碼繳款書,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無須支付手續費。
(三)信用卡繳稅:透過【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 5 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前開號碼前加撥 02 或04;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 +886- 2 或 4 ,以上服務代碼為166#、【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paytax.nat.gov.tw、【行動支付載具】或本局所屬8分局及監理機關駐點櫃台,以實體信用卡或感應支付方式繳稅;至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手續費,需洽各發卡機構。
(四)長期約定轉帳: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無須支付手續費。
(五)自動櫃員機轉帳:持金融卡(或晶片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銀行(eATM),依指示步驟操作,無須支付手續費。
(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繳本人稅款,無須支付手續費。
(七)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利用本人或他人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無須支付手續費。
(八)電子支付帳戶轉帳:使用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繳稅,無須支付手續費。
(九)查繳稅款:定期閕徵稅款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或利用便利商店多媒資訊機kiosk查繳稅款。
(十)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或3段式條碼,辦理線上繳稅
二、截納截止日:至便利商店代收稅款、使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惟繳納期間屆滿後繳納案件仍屬逾期繳納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3-04-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00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