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會透過「交友服務」公司尋找知心好友,但也引發許多消費爭議,近年申訴案件每年均達300件以上,行政院消保處抽查15家國內交友服務業者,竟發現其中15家配合的貸款機構所使用分期付款申請表及約定書均附有空白本票,意謂發生爭議時,業者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財產或強制扣薪。
據查核指出,此次共有15家業者,其中審閱期共有10家不合格,建築法規則有11家不合格,消防法規則有5家不合格,雖然目前法無明文規範,但有12家記載消費者解約時需要負擔如手續費、利息、違約金等額外費用,全數配合的貸款機構所使用的分期付款申請表暨約定書附有空白本票。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陳瑾儀表示,一年約300件消費爭議,性別多為男性且集中在20歲至30歲之間,爭議金額上看30萬元,如有消費者當天簽約、甚至同日欲解約就要扣違約金,消費者難以全身而退。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說,300件申訴案件中有9成為實體店面,還有數家建築、消防不合格,甚至還有擺放過期超過5年的滅火器;他也提及,由於部分契約中訂有懲罰性違約金,消費者一旦解約還要多扣款,而多數採如「零卡分期」等融資公司,要求消費者簽下本票及連帶保證人才願借款,一旦有爭議時,甚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薪,或是向連帶保證人討款。
至於是否涉及如愛情陷阱等詐欺情事,行政院消保處代理處長吳政學說,消保處已行文給警政署如涉及刑事可提起偵察。
目前內政部已訂定交友服務注意事項,屬行政指導性質、未具強制規範,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潘營忠說,目前研擬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希望下半年能夠上路,解決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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