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申辦電子繳納證明,環保又便利!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應e化時代,自即日起民眾可約定「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一經申請成功,每年皆可適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基於節能減碳並推動繳納證明e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民眾利用長期約定轉帳繳稅,或以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帳戶、電話語音、網際網路及行動支付APP等方式,不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民眾如有需要,可於繳稅後35日,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電子繳納證明;另外也可至稅務局官網(http://www.tax.taichung.gov.tw)申請,或者也可親自稅務局各分局全功能櫃檯填寫申請書交給櫃檯人員辦理即可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受理申請後會發送驗證信,請於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逾時將無法驗證且視同未完成申請。另本項作業需在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次期開始適用。

納稅義務人如對申請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01
  • 發布日期: 2019-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2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