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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應商購買零件一批,簽訂的合約和付款收據應否貼印花稅票?

一般人將營業行為所產生的收據,與營業行為所產生的合約弄混,印花稅法規定營業行為所產生的收據,不用貼印花稅票,但是營業行為所產生的合約,例如買賣原物料、動產的合約應貼12元印花稅票;承攬合約則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16-03-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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