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將營業行為所產生的收據,與營業行為所產生的合約弄混,印花稅法規定營業行為所產生的收據,不用貼印花稅票,但是營業行為所產生的合約,例如買賣原物料、動產的合約應貼12元印花稅票;承攬合約則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