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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4376筆資料,第 138/146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4111. 農舍是否須課徵房屋稅?
4112. 房屋申請自住住家用,不以遷入戶籍為要件
4113. 已辦竣移轉登記之建物因解除契約回復原狀,是否應申報繳納契稅﹖
4114. 申請身心障礙免稅,戶籍與車籍不同,仍適用免徵牌照稅規定
4115. 房屋稅籍證明書不作為產權或其他證明使用
4116. 住居所變更,請以書面或電話或網路申請更址,以利稅單 送達!
4117. 另有土地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受1處限制
4118. 房屋租賃契約是否要貼印花?
4119. 稅單經寄存於郵局即完成送達程序,縱未領取,逾期未繳仍會移送執行。
4120. 房屋出租供他人使用期間,是否應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4121. 臺中市針對社會福利事業、私立學校受贈免徵土地增值稅用地展開全面清查!
4122. 臺中市9月開始全面清查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案件!
4123. 擺設電子飛鏢機供人娛樂,應課徵娛樂稅
4124. 房屋搭建棚架是否應課徵房屋稅
4125. 搭建具有頂蓋、樑柱之棚架,是否需課徵房屋稅?
4126. 在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前因拍賣取得土地,縱使於9月1日以後完成移轉登記,拍定人仍應負擔當年度地價稅
4127. 新購土地記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4128. 稅單寄存於郵局,仍屬於合法送達,請特別留意喔!
4129.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規定
4130. 醫療院所開立非健保給付項目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4131. 自行新建或移轉取得房屋時,記得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使用情形,以節省房屋稅捐
4132. 查對更正及復查應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4133.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移送機關得承受義務人之不動產
4134. 「繼承」、「信託」或「配偶相互贈與」取得之土地,應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
4135. 8月31日為地價稅納稅之基準
4136. 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
4137.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4138. 公益社團自有房屋如何徵免房屋稅?
4139. 法拍土地8月31日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者,當年度地價稅向買受人課徵
4140. 合建分屋,應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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