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住居所變更,請以書面或電話或網路申請更址,以利稅單 送達!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預計10月下旬寄送稅單,納稅義務人如有遷移住居所,致投遞地址已變更,請儘速以書面或電話或網路申請更址,以利稅單寄送。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常因居住地已遷移卻未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投遞地址變更,以致地價稅、房屋稅等稅單無法送達,因此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您已遷移新址,務必以書面或電話或網路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以使各項稅單如期送達,避免未如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6-09-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00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