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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383筆資料,第 12/13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331. 車輛擅自變更機件或加裝座椅,經查獲將處使用牌照稅2倍之罰鍰
332. 2400cc以上免稅車輛如未繳納差額稅款開車上路會被處罰
333. 身心障礙者應辦理重新鑑定惟到期未重新鑑定,無免徵使用牌照稅之適用
334. 欠稅、註銷牌照車輛停放公共道路仍會被補稅處罰
335. 法院選定與身心障礙者同戶籍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車輛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嗎﹖
336. 公司名下垃圾車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337. 違章行駛借用車輛以車主為處罰對象
338. 原免稅車輛於身心障礙者死亡後,仍供同一戶籍二親等另一身心障礙者使用,續予免徵使用牌照稅。
339. 車輛暫不使用,可否免繳使用牌照稅?
340. 免稅車輛經註銷牌照後使用公路被查獲,如免稅條件未變,免補稅處罰
341. 電動汽機車免稅優惠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
342. 被拍賣之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按實際所有或使用情形分別向所有人或使用人核課!
343. 出國期間車輛未使用,是否可申請免繳使用牌照稅
344. 原免稅車輛有異動情形時,更換他車使用,仍須重新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345. 逾期未完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須補稅及處罰
346. 監護人所有車輛仍適用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
347. 欠稅車輛經核准分期繳納稅款期間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可免罰
348.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如車主死亡,新車主繼承車輛與身心障礙者仍同戶籍,可申請接續免稅
349. 身心障礙者同戶籍監護人或輔助人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350. 使用牌照稅應於規定限期內繳納,未完納前之車輛請勿使用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351. 定期完成檢驗車輛,並非没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352. 以自己名義提供他人登記買車,麻煩多多!替人繳稅又受罰!
353. 車輛換牌、重新領牌或申請復駛時,均免重新申辦牌照稅之減免
354. 買賣車輛時,請記得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355. 原供同戶籍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免稅車輛,該身心障礙者死亡後,仍供同一戶籍二親等另一身心障礙者使用,是否能續予免徵使用牌照稅?
356. 寄行車輛重複納稅,如其他欠稅車輛為不同車主所有,可否免辦理退稅抵欠?
357.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免稅車輛,異動時需重新提出申請
358. 身障者使用車輛限額免徵使用牌照稅是這樣算喔!
359. 取得居留證之新住民,所有車輛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如符合規定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360. 中市稅務局設公路監理自助櫃檯 可辦稅務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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