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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處分之財產須完全繳清欠稅才可以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臺中訊)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時,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已被限制移轉登記之財產,需先繳清全部欠繳之稅捐,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塗銷其禁止處分,才能辦理財產移轉或變更之登記。近來有民眾在車輛買賣過戶時發現該車輛被禁止處分,持該車輛之使用牌照稅完稅稅單即要求塗銷禁止處分,未獲准許,就是因為車主尚有其他欠稅,需繳清全部欠稅,方可塗銷禁止處分,而非僅繳清該車輛之欠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貼心提醒民眾如有其他稅務方面的問題,可直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5-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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