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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房屋為女婿所有,如符合要件仍得適用自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女婿互為直系姻親,即屬直系親屬,如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該筆土地並未作出租或營業使用者,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有符合自用住宅要件者,請於當年922日以前向本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8-04-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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